关于做好安全检查及暑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
作者:zhangli 时间:2013-07-01 点击数:
各校区、各系(部):
按照《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》(教发函﹝2013﹞106)文件要求,为加强我院办公大楼、实训室、学生宿舍等场所的暑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,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校园安全秩序,各单位需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各单位要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,重视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精心组织、周密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。
二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“预防游泳溺水、防交通事故、防火灾事故、防食物中毒、防突发自然灾害、防各类案件”的安全防范教育,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和案件。
三、组织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排查隐患,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。主要加强下面几项工作:
1.检查门锁、窗户锁扣是否完好,对已坏不能使用的门窗要及时维修或更换;检查大楼与外围,是否存在容易攀爬入室的隐患,对防盗性能较差的办公室要加装防盗门、网。
2.检查本单位的文件资料、印章、票据、现金是否按规定存放保管,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。
3.安装的自动报警系统装置是否通上电源正常使用。
4.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办公室、实训室、多媒体教室、食堂等场所和贵重仪器设备,要切断电源、气源和水源,加强安全防范,对在高温下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要严加保管,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,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要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。
四、假期内校园如有维修、装修等工程,要将施工单位的联系人、施工人员、施工地点等报保卫部门备案。
五、各单位组织安排好暑假值班工作,随时掌握本单位动态,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有关预案迅速果断处置,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保卫处。
六、教育职工做好个人及家庭安全,预防各种类型,特别是利用网络、电话等形式的诈骗犯罪。暑假期间外出旅游度假或走访亲友,出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严锁好,朝向偏僻的门窗以及楼道内的窗户要适当进行加固,贵重物品一定要妥善存放好。如果外出时间较长,切记委托居住在附近的亲朋或邻里定期取走报纸、信件等递送物品,以免被不法分子知道家中长期无人。
请各单位放假前做好本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,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必须整改,对整改意见必须逐一落实,不得拖延,并将自查情况(纸版)于7月10日前报学校保卫部门:学校保卫部门将于7月11日组织人员对校内各单位进行安全抽查。暑假期间如遇治安问题或事故等,请及时致电保卫部门(天河校区:87204151 黄埔校区:82556156 清远校区:6882862)
保 卫 处
2013年07月01日